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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需提供的资料

信息来源于:准格尔门户网 发布时间:2014/2/12
餐饮单位需提供的资料:
1.辖区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证明(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);
2.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者业主)的身份证明(复印件);
3.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(培训合格证);
4.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;
5.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(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);
6.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、加工流程、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;(A4纸、电脑打印)
7.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
8.集中供水单位的用水证明或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
注:所提供的材料均一式两份,需要留存复印件的材料均应审核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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